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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发展2万人!正宇乾易通头目被抓!山东通报12起典型案例

同城反传 2021-12-01

今年5月15日,是公安部确定的第十个“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上午,潍坊市和济宁市公安局分别召开打击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12起传销和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1、安丘“5.22”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8年5月,安丘市公安局接辖区群众吴某某报警称,其在“中金博泰”网络平台投资被骗现金7000元。


经初步调查,该平台幕后并无实际交易或服务,主要以购买“CNB”套餐数额和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其实质是以拉会员、缴会费为主的组织形式,有传销犯罪嫌疑。2018年9月,安丘经侦大队辗转多地,成功抓获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孙某某,以及顶层团伙成员14名。


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金某某等人以深圳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掩护,在无实物交易、无实体支撑的前提下,借用“资产证券化”、“货币数字化、虚拟化”之名,依托商城网络平台,通过会员购买虚拟币系列套餐等形式发展会员,以缴费数额及发展人数确定等级和收益,截至案发,该团伙已发展会员2万余人,会员层级67级,涉案金额2亿人民币。



2、坊子马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8年7月9日,坊子经侦大队接市局转来线索称,辖区赵某某有从事传销活动嫌疑,坊子分局当日立案侦查。


经查,该传销组织为总部在哈尔滨的“乾易通”平台,其经营模式为推荐会员加入购买积分,并以推荐会员加入抽取推荐奖,同时抽取会员平台报单推广费奖励。该传销组织以网络平台为依托,信息传播迅速,区域“中心主任”和“站长”通常在短时间内即可发展大量会员下线,建立起多层次的组织体系。


2018年8月7日、11月4日,坊子经侦大队成功抓获马某某、毕某某,经查,2017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毕某某等人以拉人头的方式大肆发展“乾易通”平台会员,从普通会员逐步晋升为“乾易通”平台第三级别的“中心主任”,名下“站长”及普通会员20147人。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毕某某分别于9月12日、12月6日批准逮捕,该案已于12月7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3、昌邑“2.2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8年2月23日,昌邑市公安局对山东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立案侦查,28日,昌邑市局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李某某、刘某某、闫某甲、王某某、闫某乙等7人。



经查,2015年8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李某某、刘某某等人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幌子,成立山东某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并陆续在全省成立18家分公司,该生物有限公司销售的五谷菌丝粉、金花葵排毒口服液等保健品,有的是从附近医药公司低价购进,有的是该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生产,然而该公司宣称拥有保健品专利20余项,并准备与美国某公司合作上市为噱头,设立积分奖、拓展奖、平衡奖、静态分红等奖项,要求会员购买3600元,6000元,12000元不等的商品获得加入资格,鼓励会员拉人头发展新会员形成层级,并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


截至案发,该公司共发展会员5100余人,会员层级达57级,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该案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37名,其中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2018年8月29日,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4、寒亭“9.13”白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8年9月13日,寒亭经侦大队接郭某某等人报案,称其在寒亭区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投资养老项目被骗。寒亭分局经侦大队于9月18日立案侦查。


经查,自2016年3月开始,山东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开发养老项目为名,通过入股分红、资金返现、投资养老床位等方式,面向社会融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现已查实参与集资人员180余人,涉案金额490余万元,造成损失350余万元。目前已抓获7名涉案犯罪嫌疑人,2019年3月26日,主要犯罪嫌疑人白某某已被寒亭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该案是典型的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此类公司一般都是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的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或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销售“养老公寓”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5、奎文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6年7-8月,奎文经侦大队多次接到受害群众报案,称潍坊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嫌疑,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于2016年8月立案侦查。


经查,涉案公司针对中老年人群体发展客户,通过电话推销、在潍坊万达广场发放传单、礼券、到店领取礼品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群体到公司登记信息,再由工作人员出面,宣传投资邮票、纪念币等能获得高额回报的不实信息,引诱他们投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16年8月,奎文分局经侦大队成功抓获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崔某某。2017年6月,主要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被奎文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崔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6、奎文分局“善林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善林金融公司是一个总部在上海的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伯云。2018年4月,“善林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周伯云向上海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该公司在我市奎文区共设立共3家营业部,分别是盛景嘉园理财营业部、阳光100营业部、中天下理财营业部。接上级通知后,奎文分局经侦大队于2018年4月立案侦查此案。


经查,善林金融公司自2013年10月起,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先后在全国29个省、直辖市设立多家分公司及门店,通过“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广群金融”等线上投资理财平台,采取媒体广告宣传、电话推销、门店招揽等方式,以高额回报为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初步统计,涉及辖区参与人数4668人,涉案金额8亿多元。


2018年5月,奎文分局对涉案公司19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孔某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8年3月,曲阜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曲阜市姚村镇薛家村村民孔某成以高息为诱饵,违反国家金融政策,非法向本村及邻近村民吸收存款。经查:自2013年上半年以来,曲阜市姚村镇薛家村村民孔某成,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开具居间放款证明,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金并支付月息1%的高利息为诱饵,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4.18万元,涉及群众30余人,造成数百万元无法兑现。2018年6月27日,曲阜市公安局以孔某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19年4月10日,曲阜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孔某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8、坊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


2017年1月份,坊子区凤凰街办杨某到坊子分局报案,称辖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非法集资嫌疑。坊子经侦大队受理后,于2月9日立案侦办。


经查,自2016年3月起,犯罪嫌疑人郭某伙同魏某某、沈某某注册成立了潍坊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购物返现”的形式,许诺从该公司以高于本身价格购买的加油卡、购物卡及投资购买的积分等,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个人购物及投资成本,从社会人员中大量吸收资金。由于案发地靠近坊子区周边农村,因旧房改造获得搬迁补助的拆迁户,以及相当一部分做小本生意的人,都具有投资的欲望,随着该公司的大肆宣传和投资人的口口相传,投资参与群体多达2000余人,涉案金额达2500余万元,截至案发,造成损失近600万元。


2017年2月9日,侦查员抓获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郭某,3月17日,郭某被坊子区检察院批准逮捕;5月26日、27日,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魏某、沈某,6月14日,该案移送坊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9、经济分局某电子商务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自2018年12月起,经济分局刑警大队陆续接到受害人报案称:在“天天赚”APP软件的投资无法收回,且负责公司事务的高层集体失联。2019年1月22日,经济分局刑警大队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经查,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注册成立山东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陈某担任该公司总经理。该公司在潍坊市奎文区、经济区等地,通过公开宣传“以4198元购买其‘天天赚’APP软件会员资格,并赠送手机每日刷其公司与百度、腾讯、新浪、今日头条、阿里巴巴等公司合作的虚假广告赚取费用”为噱头,吸引大量人员参与,现已查明该公司累计吸收社会资金1000余万元,目前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人员有230余人,涉及投资损失700余万元。


2019年2月12日、13日,侦查员分别在青岛、深圳抓获公司骨干分子邵某、王某。3月21日,犯罪嫌疑人邵某、王某被寒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仍然在逃,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北京全家福汶上老妈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正伙同夏某以北京全家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打着免费保健足疗、足疚等养生项目的幌子,以免费领取产品、购买套餐,并承诺一定期限内高额返利为诱饵(消费返利),吸引100余名离退休老年人注册北京全家福“老妈乐”网上商城平台会员,骗取会员购买1280元、6400元至25600元不等的消费套餐,共非法吸收资金460余万元。2018年2月28日,汶上县公安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成功抓获刘某正、夏某两名犯罪嫌疑人。2019年4月29日,汶上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夏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11、山东元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


2017年9月,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山东元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朱某、栗某、孙某伙同后台技术员李某等人成立“元宝币”平台,采用投资人购买“矿机”挖取“元宝币”换取收益的运行模式。以每日可获1.3%-2.0%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网络、出租车广告、召开启动大会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群体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涉案金额2100余万元,造成数百集资参与人损失近1300余万元。专案组历时9个月,奔赴重庆、江苏、河南、四川等第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查封涉案房产、车辆等物品一宗。


目前,该案4名主犯李某、朱某、栗某、孙某已被济宁任城区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提起公诉。现该案已进入法院庭审阶段。


12、微山破获UC美中众筹理财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近期,微山经侦连续破获UC 美中众筹理财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和尊享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抓获嫌疑人8人,批准逮捕6人,移送起诉6人。经查:自2015年8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杰、胡某秋经人介绍加入XOOM国际平台,注册成为会员并加入理财微信群,通过群聊的方式发送传销文字、语音、视频资料,吸引微信好友发展下线会员。


截止案发,该传销团队累计发展下线会员200余人,涉案资金巨大。公安机关在侦办UC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孙某伙同他人开设网站,设立HEG尊享汇项目,以博彩为噱头,以高额返利为诱饵,收取100-20000美金六个档次不等的入门费,进行网络传销活动,从中获利10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张某杰伙同史某、王某等人通过微信了解尊享汇项目后,迅速注册成为会员,建立微信群,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引诱微信好友参与注册,吸引参与者交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会员。截止案发,累计发展尊享汇会员30余人。


该案犯罪嫌疑人以合法的注册公司作掩护,以华丽的网页宣传和高额的回报作诱饵,诱骗网民登陆并加入成为会员,具有极强的隐蔽性。



文章来源:齐鲁网 ,金融智商税,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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